

装置的蒸汽管道宜架空敷设,不宜管沟敷设,更不应埋地敷设。由工厂系统进入装置的主蒸汽管道,一般布置在管廊的上层。蒸汽管道应按下列要求布置:
a)蒸汽支管应从主管的顶部引出,支管上的切断阀应安装在靠近主管的水平管段上,以避免存液。
b)蒸汽主管进入装置界区的切断阀上游和主管末端应设排液设施。排液设施应根据不同情况设放净阀、分液包及疏水阀。
c)水平敷设的蒸汽主管上的排液设施的间隔宜符合下列要求:
1)在装置内,饱和蒸汽不宜大于80m,过热蒸汽不宜大于160m;
2)在装置外,顺坡时不宜大于300m,逆坡时不宜大于200m。
d)不得从用气要求很严格的蒸汽管道上接出支管作其他用途。
e)蒸汽支管的低点,应根据不同情况设排液阀或(和)疏水阀。
f)在蒸汽管道的Π型补偿器上,不得引出支管。在靠近Π型补偿器两侧的直管上引出支管时,支管不应妨碍主管的位移。因主管热胀而产生的支管引出点的位移,不应使支管承受过大的应力。
g)凡饱和蒸汽主管进入装置,在装置侧的边界附近应设蒸汽分水器,在分水器下部设经常疏水措施。过热蒸汽主管进入装置一般可不设分水器。
h)多根蒸汽伴热管应成组布置并设分配管,分配管的蒸汽宜就近从主管引出。
i)直接排至大气的蒸汽放空管,应在该管下端的弯头附近开一个Φ6mm~Φ10mm的排液孔,并引至安全位置。
j)连续排放或经常排放的乏汽管道,排放口应远离操作区布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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